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规定,惠州市明泰利山铁矿
有限公司2019年5月5日在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主持召开了广东省博罗县利山铁矿墨石坑矿段建设项目(惠州市明泰利山铁矿)排土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汇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工程监理和施工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惠州市明泰利山铁矿有限公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排土场落实了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满足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总体质量合格,六项指标均达到防治标准,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项目排土场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公示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和回应。
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之日起2019年5月6日截止至2019年5月13日。
附件:
1、广东省博罗县利山铁矿墨石坑矿段建设项目(惠州市明泰利山铁矿)排土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广东省博罗县利山铁矿墨石坑矿段建设项目排土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广东省博罗县利山铁矿墨石坑矿段建设项目(惠州市明泰利山铁矿)排土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